根據城區(qū)部分小學幼兒園師資缺額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經教育局研究,縣政府批準,決定于今年秋季對部分缺額的崗位教師進行適量的補充,實施方案如下:
一、城區(qū)部分小學、幼兒園公開選拔補充教師15名
1.小學:語文6名、數學3名、英語1名、體育1名、美術1名(從農村小學現任教師中選拔)。
2.幼兒園:幼教3名(從農村幼兒園現任教師中選拔)。
二、選拔原則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根據學校崗位需求補充教師的名額,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公開選拔。
三、報名條件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1.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yè)道德,無違反黨紀、政紀,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在我縣農村鄉(xiāng)鎮(zhèn)小學或幼兒園任教且在我縣農村鄉(xiāng)鎮(zhèn)小學或幼兒園任教3周年及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公辦在職教師(建委教〔2009〕2號文件界定的城區(qū)學校的教師不參加報考)。
3.報考城區(qū)小學、城區(qū)幼兒園崗位的應是現已取得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或職稱對口,報考幼兒園崗位的含幼兒轉崗專職教師)的在職小學、幼兒園教師。
4.2015年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人員不得報考(法定事假除外)。
5.任教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報考事項
1.資格初審:凡符合以上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好《2016年城區(qū)部分小學幼兒園公開選拔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由學校校長審核并簽字蓋章,于2016年3月17日前交局人事股。
2.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日零時—3月24日24時。
3.報名方式: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和繳費,網址:www.eeafj.cn。
4.筆試:參加全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委托考試。
筆試時間:2016年4月17日參加全省統(tǒng)一考試。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內容: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guī)范、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等;專業(yè)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yè)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具體筆試內容以2016年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大綱為準。
五、獎勵分項目及分值
1.綜合獎:獲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部門表彰的 “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共產黨員”、“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學科帶頭人”、“名師”、“星級教師”、“教壇新秀”、“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團干(團員)”、“優(yōu)秀少先隊輔導員”、“綜治安全先進個人”、“最美班主任”等稱號的,縣教育主管部門的加0.3分,縣處級的加0.5分,市廳級的加1分,省部級以上的加1.5分。
2.單項獎:
(1)參加縣級以上優(yōu)質課競賽,獲得縣一等獎的加0.5分,二等獎的加0.3分,三等獎的加0.2分;獲得市級三等獎以上的視同縣級一等獎。
(2)指導學生參加教育部門認可的學科競賽獲獎的,縣級加0.1分,市級加0.2分,省級加0.3分,國家級加0.5分。
3.論文分:發(fā)表教育教學論文,在市級cn報刊發(fā)表加0.3分, 省級以上(含省級)cn報刊發(fā)表加0.5分。
4.考核分:年度考核被評為優(yōu)秀的加0.5分。
以上獎勵分計算時間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以落款時間為準,2015年教師節(jié)獲得的表彰可以記入上一學年),每學年每項取一次最高分。
5.學歷分:本科學歷加1分,大專學歷加0.5分。以2016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學歷證書為準。
以上累計總獎勵分最高不超過3分,超過3分的按3分計算。入圍名單確定后,入圍人員應當出示所有獎勵分項目原件及復印件,由所在學校初驗后報教育局審核,發(fā)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拔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和取消下一次報考資格。
六、錄用辦法
1.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切線,確定入圍人員。以筆試成績(折成百分制)加上獎勵分為總得分。根據需求崗位及名額,按總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用。同一崗位若出現總分并列,按此順序錄用:①筆試總分高者;②筆試專業(yè)知識分數高者。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①違反師德規(guī)范要求的;
②2015年以來,事假累計30天,病假累計60天以上的;
③2013至2015兩個學年的考核分,其中有一年教師年度考核量分名次位于本校倒數10%以內的(教師考核量分人數按四舍五入計算)。
④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2012-2015三個學年所任教學科,學年末中小學(只有2個班級的)統(tǒng)考成績連續(xù)三年在同年段、同學科平均分倒數第一的;2013-2015兩個學年所任教學科,學年末中小(3個班級及以上的)統(tǒng)考成績連續(xù)兩年在同年段、同學科平均分倒數第一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錄用的教師試用期為一學年,一學年結束后由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學校。
4.請各校(園)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和報名初審等相關組織工作。
原標題:建寧縣教育局關于2016年城區(qū)部分小學幼兒園公開選拔補充崗位教師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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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寧縣城區(qū)部分小學幼兒園公開補充教師報名表
建寧縣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
信息源:免費發(fā)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