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梁河縣人民政府關于縣教育局修訂教師調動有關規(guī)定的批復》(梁政復﹝2013﹞130號)文件精神,經(jīng)梁河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以下9所學校在教育系統(tǒng)內公開選調專任教師。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各設崗學校不得附加其它任何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縣在職在編且在鄉(xiāng)鎮(zhèn)或學校履職滿五年(含試用期)的教師和2012年招聘且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的在崗特崗教師。
(二)競聘條件信息源:免費招聘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1.競聘小學教師崗位的,學歷須為??萍耙陨?競聘中學教師崗位的,學歷須為本科及以上。
2.競聘音樂、美術、學前教育、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學歷須為同學科專業(yè),報考語文學科崗位的普通話水平須為二級甲等及以上。信息源:免費人才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3.報名時需提交原單位校長(中心校長)簽字同意《梁
河縣縣內公開選調教師審批表》,原單位不同意的一律不接收報名。
4.縣城公開選調的學校,其轄區(qū)內的其它校點教師要到公選學校任教,同樣需要報名參加公選,中心學校不得在鄉(xiāng)(鎮(zhèn))內任意調整。
5.通過公開競聘選調到的教師,由縣編辦和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xù)并按相關規(guī)定在新單位進行崗位聘用,其鄉(xiāng)鎮(zhèn)補貼按新單位教師給予辦理,但其本人需在原單位工作到2016年8月1日,在工資辦理后的一年之內,對工作表現(xiàn)差的選調教師,由縣人社局將其人事關系清退回原單位。
6.參選的每名教師,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選調崗位情況表(設16個編,其中5個編用于解決2013年已公選人員,本次實際選調11個崗位)(見附件)
三、選調方式
以《梁河縣人民政府關于縣教育局修訂教師調動有關規(guī)定的批復》(梁政復﹝2013﹞130號)文件為依據(jù),縣級組織學校采取筆試+說課+講課+教齡+獲獎情況=結果的計分方式,總分設為100分,根據(jù)所需人數(shù),按得分從高到低進行選調,總分相同時首先滿足筆試成績高的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報縣領導小組決定)。具體分值設定如下:1、筆試占總分值的60%。由縣選調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筆試內容為專業(yè)學科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等內容,(其中專業(yè)學科知識占80%,教育學、心理學、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占20%);2、說課占總分值的10%,講課占總分值的20%。由縣選調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說課與講課內容,提前一天通知考生。);3、教齡占總分值的5%。教齡滿6年的記1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直到加滿5分為止;4、獲獎情況占總分值的5%。獲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州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一次記1分,加滿5分為止,超過部分不再加分。
針對芒東、勐養(yǎng)兩所學校公開選調的兩個崗位,由芒東鎮(zhèn)、勐養(yǎng)鎮(zhèn)中心學校與縣級同步自行制定方案組織選調,選調工作必須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在組織過程中因不堅持原則或工作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校負責。
四、工作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時間:2016年2月24日至25日
地點:各公開選調學校辦公室(河西光彩小學設在河西鄉(xiāng)中心學校辦公室)
報名所需材料: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梁河縣公開選調教師審批表》各1份。
具體負責人如下:
遮島中心小學 鄭衛(wèi)華
縣民族寄宿制學校 陳本樂
九保中學 余德寬
九保中心小學 陳紹敏
河西光彩小學 江朝樓
縣幼兒園 龔玉蘭
芒東中心小學 景興運
勐養(yǎng)中心小學 申安佩
(二)報名資格復審
各公開選調學校于2月26日將報名匯總表及相對應有效證件(復印件注上“原件已核”字樣并加蓋學校公章)報教育局政工股復審,復審結果將在梁河教育信息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6年2月27日——3月2日。
(三)筆試
時間: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點:縣教育局三樓培訓室(大金塔旁)
成績公示:2016年3月17日
(四)說課、講課(參加筆試多于5人的崗位,按筆試成績1:5的比例進入說課、講課環(huán)節(jié))
時間:2016年3月18日(三個組同步進行)
地點:縣民族寄宿制學校(中學組)
遮島鎮(zhèn)中心小學(小學組)
縣幼兒園(幼兒組)
說課、講課成績以崗位為單位當場公布。
(五)結果公示及手續(xù)辦理
1、選調結果將在教育局公示欄和梁河縣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dhlhedu.cn/)上公示,公示期為:2016年3月19日——23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3、公示期內舉報屬實的,取消當事人本次選調結果并追究其相關責任,本崗位不再遞補。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692——6164415 6164707
原標題:梁河縣關于2016年縣內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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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縣教師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2月19日
信息源:免費發(fā)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wǎng)